我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前向巴伐利亚以外的机构提交了认证申请,并收到了评估通知。我想在巴伐利亚工作。 该申请会怎样?

您应向巴伐利亚州外的主管部门撤回申请,并向巴伐利亚州长期护理办公室提交新的申请。 巴伐利亚州长期护理办公室将受理您的申请。 请在申请中注明您之前申请的主管部门和档案编号。

By |2024-12-23T13:30:20+01:003 12 月, 2024|, |我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前向巴伐利亚以外的机构提交了认证申请,并收到了评估通知。我想在巴伐利亚工作。 该申请会怎样?已关闭评论

我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向巴伐利亚以外的机构提交了申请。我尚未收到评估通知。我希望在巴伐利亚工作。 该申请会怎样?

您应向巴伐利亚州外的主管部门撤回申请,并向巴伐利亚州长期护理办公室提交新的申请。 巴伐利亚州长期护理办公室将受理您的申请。 请在申请中注明您之前申请的主管部门和档案编号。

By |2024-12-23T13:29:51+01:003 12 月, 2024|, |我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向巴伐利亚以外的机构提交了申请。我尚未收到评估通知。我希望在巴伐利亚工作。 该申请会怎样?已关闭评论

我能否根据《护理专业法》(PflBG)第 48 a 条单独/隔离申请部分专业执业许可证?

不可以。您必须首先提交护理专家资格认定申请。原因是:为了获得部分专业执照,与德国培训的差异必须非常显著("大"),以至于适应措施的范围等同于正规的德国培训(PflBG 第 48 a 条第 1 款第 2 项)。为了使我们能够对此进行评估,首先需要申请认定为合格护士。如果申请评估显示有相应的平等需求,则可选择以下方案:完成德国培训、申请成为护理助理或(在特殊情况下)申请部分执业许可。 [...]

By |2024-10-23T14:33:22+02:0018 4 月, 2024|, |我能否根据《护理专业法》(PflBG)第 48 a 条单独/隔离申请部分专业执业许可证?已关闭评论

根据《护理专业法》(PflBG)第 48a 条,谁可以申请部分专业执业许可证?

在欧盟(EU)成员国、欧洲经济区(EEA)缔约国或瑞士完成学业或获得认可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该资格必须授权申请人在相关国家不受限制地工作。只有在提交了护理专业资格认可申请并获得了附带补偿措施条件的评估通知后,才可申请部分专业执照。另请参阅问题:"我是否可以申请部分专业执照,以便单独执业?

By |2024-10-23T14:32:54+02:0018 4 月, 2024|, |根据《护理专业法》(PflBG)第 48a 条,谁可以申请部分专业执业许可证?已关闭评论

根据我的决定,我必须补偿实践中的差异。哪些设施可以做到这一点?

只有同时提供德国护理培训名额的机构(实践培训的提供者或合作伙 伴)才有可能提供实践补偿 住院急症护理机构:医院其中 根据联邦州政府的规定,被认定为大学医院。 被纳入联邦州的医院计划(计划医院) 与州医疗保险基金协会和替代医疗保险基金协会签订了护理合同。(这也包括符合上述要求之一的日间诊所和精神病专科诊所)。 长期住院护理设施:包括养老院、疗养院和日间护理中心 养老院和疗养院(根据《社会保障条例》第 XI [...]

By |2025-07-11T11:39:48+02:0018 4 月, 2024|, |根据我的决定,我必须补偿实践中的差异。哪些设施可以做到这一点?已关闭评论

我已在德国接受过老年病护士、保健和护理助理或保健和儿科护士培训。我能否获得使用 “Pflegefachfrau / Pflegefachmann / Pflegefachperson/Pflegefachperson” 职称的许可证?

根据旧法获得的专业职称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遗憾的是,根据新的《护理专业法》,您不能使用 "Pflegefachfrau / Pflegefachmann / Pflegefachperson/Pflegefachperson "专业职称。旧法规定的毕业生与持有使用 "Pflegefachfrau / [...]

By |2024-10-23T14:31:53+02:001 2 月, 2024|, , |我已在德国接受过老年病护士、保健和护理助理或保健和儿科护士培训。我能否获得使用 “Pflegefachfrau / Pflegefachmann / Pflegefachperson/Pflegefachperson” 职称的许可证?已关闭评论

我曾重考知识测试/适应期,但第二次未能通过。我可以重新向 LfP 申请认可吗?

是的,如果重复申请也不成功,您可以向 LfP 提交新的申请。重要提示:在新的认证程序中将不考虑您之前完成的均衡措施内容,即我们将以与首次提交申请相同的方式处理您的新申请。您必须再次完成均衡措施的全部内容:适应期/知识测试的时间不能缩短。

By |2024-10-23T14:25:11+02:007 11 月, 2023|, , |我曾重考知识测试/适应期,但第二次未能通过。我可以重新向 LfP 申请认可吗?已关闭评论

我曾重考知识测试/适应期,但第二次未能通过。我可以重新向 LfP 申请认可吗?

是的,如果重复申请也不成功,您可以向 LfP 提交新的申请。重要提示:在新的认证程序中将不考虑您之前完成的均衡措施内容,也就是说,我们将以与首次提交申请相同的方式处理您的新申请。您必须重新完整地完成均衡措施:适应期/知识测试的时间不能缩短。

By |2024-10-23T14:25:10+02:006 11 月, 2023|, , |我曾重考知识测试/适应期,但第二次未能通过。我可以重新向 LfP 申请认可吗?已关闭评论

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过渡条款到期)之后,我是否可以根据旧的法律依据继续在巴伐利亚州办理承认手续?

是的,如果您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收到基于《护理法》/《老年人护理法》的决定,您可以在此日期之后继续办理手续。2024 年 12 [...]

By |2024-10-23T14:31:03+02:006 11 月, 2023|, , |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过渡条款到期)之后,我是否可以根据旧的法律依据继续在巴伐利亚州办理承认手续?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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