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必须向 anerkennung-pflege@lfp.bayern.de 提交一份非正式申请。申请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 确认有足够的房间和教材进行知识测试(非正式的即可;房间平面图可随机申请)。
- 证明有足够合格的考官,符合 PflAPrV 第 45 条第(3)款第 2 句(口头部分)和第(5)款第 2 句(实践部分)的规定。
- 任命担任考试主席的人员,并说明其资格。
- 技术概念证明(如果您遵循 LfP 指导方针和框架计划,只需提供这方面的保证即可。您可以在我们的主页上找到: www.anerkennung-pflege.bayern.de )。
- 可选:说明是否提供预备课程。
更多信息请见我们的信息表。